欧盟扩展REACH附录XVII的限制化学物质清单
欧盟已将两种全新的物质添加到REACH附录XVII的限制化学物质清单中。添加新物质后,条目数量从69增加到71。
2016年10月,我们已通知您[1] ,欧盟颁布了一项法规草案以限制某些混合物中甲醇含量。
2018年4月19日,欧盟颁布了两项立法,在REACH附录XVII中限制两种全新的化学物质。新法规为:
— (EU)2018/588号法规[2],在新条目71中限制1-甲基-2-吡咯烷酮的使用
— (EU)2018/589 号法规[3],在新条目69中限制甲醇的使用
4月23日,欧盟颁布了第(EU) 2018/589法规[4]的勘误表。而合规日期从2018年5月9日修改至2019年5月9日。
表1总结了两项新条目的要点。
REACH附录 XVII 第(EC) 1907/2006号法规 |
物质 |
范围 |
要求 |
生效日期 |
甲醇 |
挡风玻璃清洗液或除霜液 |
≤ 0.6% |
2019年5月9日后 |
1-甲基-2-吡咯烷酮
(NMP) |
物质本身或其混合物 |
≤ 0.3% |
2020年5月9日后(投放市场*) |
物质本身或其混合物 |
≤ 0.3% |
2020年5月9日后 (制造或使用**) |
物质本身,或作为涂覆线中的溶剂或反应物 |
≤ 0.3% |
2024年5月9日 |
备注:
*除非化学品安全报告(CSR)和安全数据表(SDS)中包含与暴露相关的推导无影响水平(DNELs)
**除非采取风险管理级别并提供操作条件以确保暴露低于推导无影响水平(DNELs) |
表1
由于供应链和生产过程的复杂性,SVHC可能出现在各种消费品中。识别高风险产品和材质或制定测试方案是确保产品合规和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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